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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放假本科教学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年03月31日    点击次数:

根据学校《关于2023年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精神,中心本科教学安排如下:

一、 放假时间

1.清明节: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

2.劳动节:

4月29日(星期六)至5月3日(星期三)放假调休,共5天。

4月23日(星期日)、5月6日(星期六)行课,学生课程作相应调整,课表上5月2日(星期二)的课程调至4月23日(星期日)、5月3日(星期三)的课程调至5月6日(星期六)。

3.端午节:

6月22日(星期四)至24日(星期六)放假调休,共3天。

6月25日(星期日)行课,学生课程作相应调整,课表上6月23日(星期五)的课程调至6月25日(星期日)。

二、法定节假日课程停课原则上不补课,如需补课请联系教务处运行科协调补课的时间和教室。

安全应急技能综合训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四川大学)

2023年3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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